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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怀宁高标准蓝莓示范园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成交结果公告

作者:本站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6-06-24     阅读次数:536次

  一、项目编号

  皖H-2026-024号

  二、项目名称

  怀宁高标准蓝莓示范园建设项目配电工程

  三、成交信息

  供应商名称:安庆万峰电气安装有限公司

  供应商地址: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龙华村

  成交金额:272300.00 元

  供应商评审价格:272300.00 元

  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:82.00分

 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工程类

名称:怀宁高标准蓝莓示范园建设项目配电工程

采购范围:怀宁高标准蓝莓示范园建设项目配电工程,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等

施工工期:30日历天

项目经理:查长河

注册证书信息:皖2342019202030269 


  注册证书信息:皖2342019202030269

  五、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
  1、收费标准: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,人民币由成交人支付。

  六、公告期限

 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 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
  1.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,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,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,联系电话:0556-4669076、0556-4021718;

  2.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 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  (1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  ①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  ②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  ③被质疑人名称;

  ④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  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  ⑥必要的法律依据;

  ⑦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  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  (2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  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  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  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  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  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
       八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  1.采购人信息

  名    称:怀宁县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
  地    址: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

  联  系 人:杨健

  联  系 方 式:0556-4669076

  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  名    称:安徽中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

  地  址: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

  联  系 人:江 工

  联 系 方 式:0556-4021718

  3.项目联系方式

  项目联系人:杨健

  电   话:0556-4669076

公司地址:怀宁县政和路17号 邮政编码:246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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