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公告
关于县交发公司启动河砂销售工作的公示
作者:本站 发布时间:2021-11-10 阅读次数:1070次
我司即将启动河砂销售工作,现将销售事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满正式对外出售。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销售价格见附件。
二、原则上每日开采量25%用于零售,75%销售至大客户。具体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相应调整。
三、大客户的确定
1.大客户限签两名。公示期内可接受预付货款,首次须预付总货款的50%,按预付款到账时间先后顺序确定2名大客户,付款账户名称须与合同采购方一致。
2.预付款到账后如对合同条款等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退款,我司可按预付款到账时间先后顺序替补1名大客户。
3.按以上流程未被我司确定为大客户的,我司将按流程原路退回预付款。
4.预付款账户信息
账户名称: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收款账号:178241770590
开户行:中国银行怀宁支行营业部
四、购砂单位须按月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,增值税税率3%。
五、销售时间上午7:00至下午7:00(后期可视情况调整)
河砂销售咨询电话:0556-4669762
六、公示期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
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11月10日